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公寓专职干部应对学生公寓区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及流程

作者:编辑: 发布时间:2014-06-16

 

 

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是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的重点部位。为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寓内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有效的处置突发事件,建立积极应对、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的危害,维护和保证学校稳定,特制订学生公寓专职干部应对公寓区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及流程。

一、适用范围

学生公寓突发事件是指发生在学生公寓区域发生的伤害或死亡、聚众斗殴、火灾、抢劫、盗窃、黑恶势力滋事、非法组织活动、传染病、自然灾害以及学生参与的非组织政治活动等。

 

二、预防措施

    1、本着安全第一、教育为先、预防为主、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原则,切实做好学生公寓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

    2、建立健全学生公寓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坚持对学生公寓进行每日巡查和每周常规检查并做好登记,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学生公寓存在的安全隐患。

3、各学生公寓辅导员及各值班人员的通讯工具要求24小时开通,以确保信息畅通。并按防火、防盗、防毒、防暴、防安全事故工作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实施逐级报告制度。

4、有效利用监控设备对公寓区动态进行实时观测,如发现异常情况,进行及时处理。

三、报告制度

    1、学生凡在学生公寓发现异常情况,辅导员或值班人员应立即电话告知公寓中心总值班及公寓中心主任。

2、一般事件由当日行政值班人员负责处置,事后将情况向当日总值班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次日将事件调查材料移交给相关部门作后续的调查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由当日总值班及行政值班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同时当日总值班急时向分管学生工作校领导和院领导汇报情况。

3、事件处理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以书面材料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四、处置程序

辅导员或值班老师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开展现场救助,如伤员救护、人员疏散、控制与隔离对他人或自身安全构成威胁的当事人等;必要时应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如拨打110120等,力争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一)火灾

1、辅导员或值班老师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用对讲机或手机等通讯设备告知当日总值班、学生处,学生处领导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同时辅导员或值班老师立即切断电源,打开应急通道。

2、一般火情(火势较小),应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组织扑救,使用灭火器、水进行灭火,同时疏散学生。

3、火情严重,应立即拨打119报警,组织学生及时有序疏散。

4、如有伤员,应立即拨打120送往医院进行急救。

5、公寓中心负责人,学生处领导及院领导立即赶赴现场,负责稳定学生情绪。调查失火原因并作出处理。

6、在处理过程中,辅导员或值班老师要在学生干部的协助下,疏散学生离开火灾现场,禁止任何人进入,同时禁止学生拍照。

7、事后,由学生处调查失火原因并上报院领导,由院领导作出指示和处理。

(二)打架斗殴、意外伤害或死亡

1、若打架斗殴、意外伤害,公寓辅导员或值班人员应立即到现场,同时使用通讯设备告知公寓中心总值班和学生处领导以及保卫处。

2、制止打斗行为,疏散围观学生,保护现场,禁止学生拍照,控制事态恶化。

3、如有学生受伤,要立即拨打120送往医务室或医院进行救治,同时核实事件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所在系、专业、公寓寝室号等),通知学生所在系以及其班主任,由学生所在系通知受害学生家长。

4、若有学生在学生公寓意外死亡(坠楼或投湖等),公寓辅导员或值班人员第一时间告知公寓中心总值班和学生处领导以及保卫处,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同时拨打110报警,保护事发现场,疏散围观学生,禁止学生拍照,控制事态恶化。等待院领导作进一步指示和安排。

5、涉及到校外人员参与的针对学生实施的暴力侵害案件,除按上诉流程处理外,应立即通知保卫处,必要时可拨打110报警。

(三)意欲跳楼或投湖

1、若公寓辅导员或值班人员发现有学生意欲跳楼或跳湖,应立即使用通讯设备告知公寓中心总值班和学生处领导、专业心理辅导老师以及保卫处,同时拨打119120报警。

2、疏散围观学生,禁止学生拍照,控制事态恶化。等待院领导作进一步指示和安排。专业心理辅导老师、公寓辅导员或值班人员尽可能稳定学生情绪,同时等待消防队员赶往现场。

3、消防人员赶往现场后,听从消防人员的指挥,做好营救工作。

4、通知学生所在系和班主任老师,了解学生具体情况,为营救工作提供有利线索。

5、若营救失败,处理过程同(二)。

(三)盗窃

1、辅导员或值班老师第一时间赶到并现场,保护现场并及时通知保卫处,由保卫处做进一步处理,同时告知学生公寓总值班,由总值班向学生处领导汇报。

2、若被盗数额较大,拨打110报警。

3、了解情况、核实被盗财物的数量和价值,以及受害人的详细信息(姓名、所在系、专业、公寓寝室号等)并做好登记。

(四)学生急病

1、公寓学生夜间突发急病后,辅导员或值班人员要告知公寓中心总值班,并协助将其送往医院诊治,同时核对学生信息(姓名、所在系、专业、公寓寝室号等),并通知其所在系及其班主任。

2、如病情严重,急时拨打120接送往医院救治,并由学生所在系通知学生家长。

3、如确认为传染性疾病,辅导员或值班老师应告知公寓中心负责人和学生处以及院领导,由院领导指示,公寓中心视其情况决定患者是否单独安排住宿。

4、一旦被确诊为重大传染性疾病(如甲型H1N1),公寓中心应对其所在宿舍的学生或密切接触的人员采取临时隔离措施,并由公寓中心指派专人进行监护和观察。

5、患者需经医院的治愈证明并消除有关症状后(重大传染病患者还需疾控中心通知)方可返校住宿。

(五)群体政治事件

1、公寓辅导员或值班人员应及时通知保卫处,同时向公寓中心总值班和学生处领导汇报,并向院领导汇报。各级领导及时赶往现场并作出指示。

2、劝阻和制止学生可能采取的过激行为,如集会、示威、游行等。

3、协助保卫处开展疏导和教育工作,遣散聚集的学生群体。防止事态恶化;若事态无法控制可拨打110报警,由警方协助处理。

4、公寓辅导员或值班人员要对事情的起因及经过了解清楚,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六)自然灾害(地震,山体坍塌、滑坡,泥石流,大风,雪灾等)

1、迅速将公寓学生情况向学院领导汇报,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及人员实施现场救助;

2、依靠社会力量(拨打110120等)迅速组织进行伤员救护及人员和物质的疏散工作;

3、加强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混乱和滋生其它事件;

4、学院心理咨询中心应及时介入,配合学生教育管理中心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

5、若有伤亡情况,由公寓中心核实受害学生信息(姓名、所在系、专业、公寓寝室号、家庭住址、父母或其监护人联系方式等),由学生所在系联系受害学生家长。

6、做好学院的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七)突然停电、停水

1、辅导员或值班人员立即上报公寓中心总值班和学生处领导。

2、公寓中心总值班紧急联系后勤处和维修部门,了解情况。

3、后勤处和维修部门立即给予回应并做紧急维修处理。

4、辅导员或值班老师在10分钟内衣书面通知的形式告知学生停水、停电原因及修复时间。

5、辅导员或值班人员做好公寓内学生的安抚工作,防止学生起哄闹事,滋生其他事故。

五、工作要求

1、学生公寓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立即采取行动,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决不能因为工作失误或麻痹大意贻误时机。

2、在处置工作中,参加处置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指挥人员的统一调动和派遣,忠于职守。

3、对学生突发事件的知情报告是全院师生的责任和义务。凡知情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人员,将追究其责任。

4、对在处置过程中工作不落实、行动迟缓、措施不当而延误工作的个人将追究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六、后勤保障

公寓区发生突发事件,需提供必要的物资物品和相应经费,以确保能够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