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基地、学院采购实际情况,现向基地、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公开选聘各类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专业不限)的评审工作人员。
一、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承诺在基地采购的评审活动中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守法纪;
(二)被选聘进入到评审库中的人员在接到评审任务通知时,应按时到岗参与评审工作,不得无故缺席。
(三)评审人员(专家)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水平,在基地或学院工作满2年,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四)熟悉采购相关政策制度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采购评审工作;
(五)应接受评审业务方面的培训和考核;
(六)本人自愿参加采购评审工作,并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七)身体健康,能够承担采购项目评审工作;
(八)没有违法违纪的不良行为。
二、申请成为评审工作人员的程序:
申请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递交申请材料:
(一)直接递交申请材料至乐山基地招投标办公室(乐山基地招投标办公室<教务处三楼302室>王攀宇老师收,电话:7820453);
(二)将相关申请材料电子档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448975376@qq.com,同时注明电子邮件名称为“申请采购评审工作人员”;
三、递交材料:1.本人身份证;2.毕业证或者学位证;3.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或者能够证明其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四、申请期限:2017年10月20日下午16:30前。
五、采购评审工作人员的报酬依据相关采购制度予以发放,评审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
六、申请人对其提供的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已经申请通过的人员可以不用再次申请,但手机号码或职称有变化的,请及时告知基地招投标办公室进行更新(电话:7820453)。
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乐山基地招投标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