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考生须知

作者:教务处编辑: 发布时间:2007-10-17
 

 

 

1、考生须两证齐全(准考证、学生证或身份证)才能进入考场。

1)领到准考证后,请考生妥善保管。因考生自己丢失补办准考证的,收费5/证。

2)准考证丢失的补办程序

本人写出补办申请所在系盖章1026日下午400前到教务处重新打印。

3)学生证、身份证丢失的解决办法

本人写出申请(申请书上须复印本人近期照片)班主任老师签字所在系盖章1026日下午400前到教务科李惠老师处办理手续。

2、遵守考试纪律,禁止携带移动通信工具、书籍、复习资料等进入考场。

3、考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1027(星期六),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

    地点:准考证上规定的机房(补考也安排在原机房考试

4、进入考试系统的操作方法(与《计算机基础》期末考试基本相同)

       1)准确输入姓名、准考证号,不能有空格(姓名一律写准考证上的名字,有错的举手示意由监考老师登记);

       2)输入服务器名(由监考老师通知如何输入);

3)输入端口号:777 (无须修改)

       4)检查正确后按“考试按钮”;

5、考试操作注意

       不要碰机器后面的网线;

不要运行其它程序,点击“上一题”和“下一题”按钮不能太快,否则可能死机

       除非确实要交卷,否则不要按“我要交卷”按钮;

不允许退出后再次进入考试系统。

6、交卷注意

       按“我要交卷”按钮(90分钟一到,自动交卷);

       系统自动判卷,待监考老师确认分数后才能离开;

       成绩<=59.00分的考生可以参加一次补考,需补考的考生离开考场前请主监考老师在准考证上签字注明,并注意保留准考证

7、考试过程中出现系统故障,若不是考生本人操作不当引起的,由监考老师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参加与下一批考试,否则只能参加补考。

 

学院教务处

2007.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