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报名工作的紧急通知

作者:教务处编辑: 发布时间:2008-03-05

 

学院全体学生:

    2008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National English Contest for College Students,简称NECCS)的初赛和决赛,将分别于2008413(星期日)和511(星期日)上午900—1100在全国各地同时举行。现就有关报名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竞赛简介

1.NECCS由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联合举办,是教育部有关部门批准的全国唯一的大学生英语综合能力竞赛活动。本竞赛每年举办一次,分初赛与决赛进行,并开展一系列全国性大型后续活动, 自首次举办近十年来,在我国各级各类高校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已经成为全国性的英语学科权威赛事,随着高校学生自主就业形势日益严峻,本竞赛的价值和含金量越来越高,参赛人数逐年增加,至今全国已有近300万大学生参加此竞赛。2006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参赛总人数达52万人,其中本科生41万余人,高职高专生近11万人。

2.2008年度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全国各高校的研究生及本、专科所有年级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A类考试适用于研究生参加;B类考试适用于英语专业本、专科的学生参加;C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的本科生参加;D类考试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的本科生和高职高专类的学生参加。

3. 竞赛由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组委会统一命题,内容包括笔试和听力。竞赛初、决赛笔试满分均为150(主观题占90分,客观题占60),初、决赛试卷中听力均为30分。

各类考试的初赛和决赛赛题的命题将依据《非英语专业研究生英语教学大纲》、《高等学校英语专业英语教学大纲》、《大学英语课程要求(试行)》、《高职高专教育英语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等文件,并借鉴国内外最新的测试理论和命题技术、方法,既要参考现行各种大学英语教材,又不依据任何一种教材;既要贴近当代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 又要有利于检测出参赛大学生的实际英语水平。

4. 本次竞赛四个类别均设四个奖励等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通过初赛产生。特等奖和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竞赛组织机构根据决赛成绩确定。总获奖比率为参加初赛人数的51‰,特等奖获奖比率为1‰,一等奖获奖比率为5‰,二等奖获奖比率为15‰,三等奖获奖比率为30‰。各校参加决赛的名额为初赛参加人数的6‰(参赛人数不足167人,但不低于100人的学校可以有一名学生参加决赛)。

5. 我校2007年共有124名学生参加B类和C类比赛,获四川赛区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

二、我校学生参赛方式

1.全院学生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相应类别的竞赛。

2.初赛在学院进行,通过选派规定比例的优秀学生赴成都参加决赛。

3.报名方式:在37(星期五)下班之前,由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到教务处教务科报名,报名费15/(按竞赛组委会规定收取)。     

注意:报名时须准确填写参赛的类别

三、重要说明

1.根据组委会的规定,如果出现报名参加竞赛学生很少的情况,我院可能取消组织本次参赛并退还学生的报名费。

2.有关竞赛各种细节如试题类型、样题等,考生可登录中国英语外语教学研究网(www.tefl-china.net)和英语辅导报社网(www.ecp.com.cn)进行查看

 

                                                                         教务处

                                                                                 2008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