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实验室建设招标公告

作者:编辑: 发布时间:2011-07-18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拟对2011年度实验室建设设备进行招标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我院有关规定,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建设单位。欢迎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我院实验室物资设备的投标。

一、建设项目概况

第一标段项目:岩土工程实验室、结构工程实验室、工程制图实验室、工程测量实验室、材料及材料成型实验室、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实验室、机械零件测绘实验室。

第二标段项目:放射性勘察仪器实验室、光电技术实验室、太阳能光伏工程实验室、热能与动力工程实验室、环境工程实验室、

第三标段项目:计算机软件实验室1、计算机软件实验室2、艺术设计实践及模拟实验室、外汇模拟交易、海关模拟实验室、会计高仿真运转型实验室。

第四标段项目:外语视听室12

2、项目内容:见招标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老师(0833-7820533); 联系人: 汤老师(0833-7820095

 二、投标须知

1、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发售时间:2011725-2011年726,上午830---1130,下午300---1730

2)发售地点: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财资处。

3) 投标截止日期:201181上午9;00,我院不接受逾期或不规范的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价格:每套200

2、投标方式和参加投标单位的条件:

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2)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投标时须带营业执照副本)。

4)投标单位必须是从事招标文件中相关产品销售且应具有相关部门颁发并被正授权认可相应资质的合法厂商(如有侵权应由投标人负责),重合同、守信誉的单位,经招标单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6)投标方需认真阅读标书,满足招标方要求;

7)投标单位投标时须交纳每个标段贰万元(20000)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货到验收合格后退还,未中标单位在评标结果公布后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8)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一切费用不论其投标结果如何,概由投标单位自理;

9)投标方的投标书出现差错,招标方有权要求澄清。

10)投标单位可任选附表中1个项目进行投标,但最多不超过2个项目进行投标。

3、工期和质量要求:

工期: 2011825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系统测试并交付使用;

质量要求:按设计配置及标书要求建设和验收;并标明详细质保期限和明确的售后服务承诺细则。

4、违约责任:

投标人开标后无正当理由撤出投标或者中标后5日内拒绝签定合同的,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投标书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单位必须按本招标书的要求编制投标书,字迹清楚,标书要求一份正本,三份副本,且封口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方如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样本上或格式样本复印件上填写数据和文字作为投标书的,招标人概不接受;

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投标方法人代表或由法人代表正式授权的投标人签代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编写

(一)投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承诺书、投标报价表、规格响应表、技术偏差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主要经营业绩(附购销合同)、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含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主要设备的制造厂家对我校此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必须为原件)与详细资料及实物图片、主要设备厂家对此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原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2)所有投标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二)投标报价

1)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报价、货款一律使用人民币,以为单位;

3)投标报价均为含税价,是指标的物到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并安装调试及系统测试完毕验收后的价格;

4   投标方对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如有优惠折扣等,即在投标报价表中声明;

5   投标方需注明每个分项目的价格并最后报出总价;

6   投标总价以大写数字为准,单项以单价为准;

7   投标方需按招标方所列物资设备的序号制表填列,不得自行编制序号,也不能有漏项;

8   投标方必须备齐投标产品的详细资料,包括实物图片。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用密封袋分别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全称)、投标项目等,并在密封袋的两端贴密封条,加盖骑缝章;

2)投标文件的唯一方式为书面方式,使用电报、电话、传真、光盘、软盘、电子邮件或其他计算机网络技术的投标一概不予接受;

3)密封后于201181上午900前送达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财务资产管理处,过时未到者作为弃权。

六、开标、评标、定标

1    本建设项目评标时间:2011年8月1日上午9:30(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    开标地点: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术交流会议中心。

3) 评标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平等自主和注重信誉的原则;

4) 评标定标方法:

在符合招标要求的情况下,原则上低价中标,招标方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投标方的业绩、资质、售后服务承诺、投标金额及投标产品的知名度和性能等因素综合进行评标。招标方无须解释不中标原因,不认同的厂商请勿投标。

5)评标结果按名次排列,如中标者弃标由第二名中标,以此类推。

七、废标

招标采购时遇到下列情况将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我院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八、合同的签署

中标单位按我院要求在中标后5日内持本单位(或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与院方正式签定合同。

九、设备供应

1)本建设项目所需设备均由中标单位供应,必须有正品合格证、出厂证明和质量证书(厂方需加盖公章);是进口设备的需有报关单、出厂证,待工程安装调试完工后进行验收。如发现假冒伪劣产品由乙方调换为正品,并承担全部责任。

2)如中标单位供应的设备不符合建设方验收规范要求,招标单位有权下令停止使用,造成损失的由中标单位负责,且不允许推延工期。如因此延误工期的同时应负逾期违约责任,每推迟一天到货扣除中标单位合同金额的2‰。

十、结算付款方法

本项目以招标书要,中标单位投标书为承诺,甲、乙双方签订建设合同及招标单位现场代表合法有效的签证为结算依据。正常情况下,中标人按最终用户要求提供货物和服务,经安装调试运行一月、验收合格且正常交付使用后支付该项目货款的95%,其余5%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或有质量问题但能及时将缺陷修复或提供同档替代设备后付清。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201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