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在乐山基地和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范围内选聘采购评审工作人员的通知

作者:编辑: 发布时间:2017-09-26

基地、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基地、学院采购实际情况,现向基地、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公开选聘各类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专业不限)的评审工作人员。

一、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承诺在基地采购的评审活动中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守法纪;

(二)被选聘进入到评审库中的人员在接到评审任务通知时,应按时到岗参与评审工作,不得无故缺席。

(三)评审人员(专家)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同等水平,在基地或学院工作满2年,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四)熟悉采购相关政策制度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采购评审工作;

(五)应接受评审业务方面的培训和考核;

(六)本人自愿参加采购评审工作,并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七)身体健康,能够承担采购项目评审工作;

(八)没有违法违纪的不良行为。

二、申请成为评审工作人员的程序:

申请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递交申请材料:

(一)直接递交申请材料至乐山基地招投标办公室(乐山基地招投标办公室<教务处三楼302>王攀宇老师收,电话:7820453);

(二)将相关申请材料电子档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448975376@qq.com,同时注明电子邮件名称为“申请采购评审工作人员”;

三、递交材料:1.本人身份证;2.毕业证或者学位证;3.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或者能够证明其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四、申请期限:20171020日下午16:30前。

五、采购评审工作人员的报酬依据相关采购制度予以发放,评审工作作为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

六、申请人对其提供的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七、已经申请通过的人员可以不用再次申请,但手机号码或职称有变化的,请及时告知基地招投标办公室进行更新(电话:7820453)。

 

 

                   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乐山基地招投标办公室

                                 2017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