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关于2007-2008学年学籍学历

作者:教务处 编辑: 发布时间:2007-10-22
 

全体普通本、专科学生: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规定和工作要求,现将学籍电子注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认真阅读并遵守学院的工作安排。

一、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有关规定

2007年,教育部先后出台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学[2007]3号文件)、《关于维护高校稳定大局,切实加强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7]20号)、《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等文件(三个文件均已公布在学院、教务处和各系网站上),对高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及电子注册工作做了明确的规定。

每个学生都要认真学习这些规定,要清楚“经过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入学复查合格、进行学籍电子注册才能获得学籍”,“具有学籍的学生才能获得毕业证书”;并清楚毕业证书的内容和格式。

二、我院2007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安排

1、入学资格复查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院将对所有普通本、专科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方能取得学籍并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我院2007级新生的入学复查工作安排在115前完成。所有新生须在班主任老师处核对本人的录取信息内容并签字,如发现信息内容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须通过班主任老师报告给所在系教务办公室,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到教务处教务科进行核对或更改

注意:(1)电子注册信息属于学生学籍学历基本信息库,学生必须仔细核对,准确填写。若因学生本人所填写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虚假内容,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或损失,概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2学籍电子注册一旦生效,学生的基本信息(如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等)在整个在校期间均不能随意更改;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更改的,须验证相关证明材料后通过四川省教育厅报教育部才能更改电子注册信息。

2、电子注册信息查询

根据教育部的安排和要求,121日以后学生可以凭本人的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码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和我院的网站(网址另行通知)上查询本人的学籍电子注册信息。

届时如果查询不到本人的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或发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与学院网站公布的信息不一致,务必到所在系教务办公室登记并报告给教务处教务科进行处理

    3、问题咨询及信息更改

 有关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的问题,学生可到所在班主任老师、系教务办公室(教学秘书)或教务处教务科咨询。

三、我院2008届毕业生学历证书注册的相关工作安排

1、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及要求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我院2008届毕业生的图像信息采集工作于20071122日至25日在学院集中进行。

所有学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在学院进行图像采集。错过采集时间或者在外地采集图像,将严重影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因此学院不允许在外地进行图像采集。

    2、补考时间安排

    根据省教育厅的安排和要求,2008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时间有所提前。为了不影响学历证书的电子注册,我院下学期对毕业班学生的补考安排两次,分别在20083月(3月底之前结束)和5月(五一放假之后)进行,补考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两次补考后仍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做结业处理,不发毕业证书;待今后返校补考、重修合格后,其毕业证书在下一年度进行电子注册。

3、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学院在20085月底前完成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对通过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查期间,学生须到所在系仔细核对本人信息和历年学习成绩,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因学生本人原因造成信息不正确、学业成绩达不到要求,而不能获得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或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学院教务处    

200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