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07年度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

作者:学生处编辑: 发布时间:2007-11-20
  各系:

2007年度秋季学期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经学生申请、资格审查、系选拔、学校公示等程序已经顺利完成。按照“国家奖助学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我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已报省教育厅审核,教育厅报经教育部批复后予以发放。具体时间以教育厅通知为准。

经与教育厅联系,我校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可于近日发放,请各系完善、核实《国家助学金的发放表》中信息,并让受助学生亲笔签字。国家助学金采用按月发放,充值到饭卡的形式,受助学生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如信息有误,责任自负。

请各系学工办在20071123下班前将《国家助学金发放表》(文本文档和EXCEL电子表格)交学生资助办公室。

联系电话:7820639     联系人:林娟

 

                                 学生处学生资助办公室

2007.11.19